| 培养目标 |
|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
| 培养要求 |
|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规范、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技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业务基本训练,具备政治辨别能力、公共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人才开发管理能力。 |
| 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 |
1、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有实验和平时记分作业的课程,必须按要求完成。
3、集中实践环节:本专业结合毕业作业安排一次社会实践(3周),使学生能联系社会实际,提高工作能力。毕业论文需在修完必修课和选修课后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多样化,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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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课程 |
| 应用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学概论、行政管理学、企业管理等 |
| 招生对象、修学年限与毕业 |
1、招生对象:中专、技校、高中、职高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员。参加10月份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合格,并被我校录取。
2、学年限:学制2.5-3年,学习年限2-6年。
3、毕业:修完本专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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